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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詠晴律師專欄
我們致力於以專業角度解析社會焦點與實務爭議,兼具法律知識與生活脈動。內容涵蓋刑民事案件解析、法律新制評析、社會觀察與實務經驗分享,讓讀者以平易近人的方式理解艱澀法理,體會法律如何影響生活與權益。


理還亂|配偶到底有沒有「配偶權」?
律師日常很大比重是在研究食物見解,喔不,是「實務見解」, 這實務見解豈是一個「變」字了得, 每每因人事時地物民俗風情等等參數而異。 像是一個可以從校園辯論社開始一直吵到大法官解釋的問題: 婚後配偶一方出軌了,他方可不可以說他的 #配偶權 被侵害了? 台北地院在110年11月30日宣判的109原訴字第41號民事判決認為在791號解釋之後, #不應承認配偶權的概念 。 判決認為,在大法官解釋通姦除罪化後,我國已經從要求婚姻忠誠,轉為重視婚姻中的配偶平等、自主決定, 就算結了婚還是獨立個體, 所以「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,受一方獨占、使用之『配偶權』概念」。 BUT 🙆🏻台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5號民事判決持不同見解, #認為配偶權是存在的 ,一方配偶外遇時,他方可以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。 判決論述同樣是從大法官解釋出發: 「大法官仍重申『約束配偶雙方履行互負之婚姻忠誠義務,以維護婚姻制度及個別婚姻之存續,核其目的應屬正當』,僅認為已無必要以刑罰手段制裁通姦與相姦行為,與是否應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係屬二事」...
蔡詠晴律師
10月3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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